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用工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9人。办案秘书岗7人(含两江国际仲裁中心办案秘书1人)、立案秘书岗2人。
(二)用工方式:办案秘书岗由本办直接聘用。立案秘书岗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到本办使用。
二、招聘职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办案秘书岗位:负责组织、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协助仲裁庭作出各类仲裁文书;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结合实践开展仲裁研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立案秘书岗位:负责仲裁案件立案、送达等工作;负责仲裁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工作。
(二)招聘条件
办案秘书岗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仲裁事业,工作积极主动,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强;
3.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熟练操作Office系列办公软件;
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专业方向为民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应届毕业生须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5.具有英语专业6级(两江国际仲裁中心办案秘书岗具有英语专业8级)以上水平,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交流能力,能熟练使用一门外语进行交流和办理业务;
6.1995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立案秘书岗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仲裁事业,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强,熟练操作Office系列办公软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4.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5.1998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自2023年8月2日9:00起至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止,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http://219.152.63.192:13616/exam-system-examinee/cqzc)进行报名,本次仅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一经查实,取消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资格。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后续环节。本办委托南方精典(重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3年8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渝大道153号绿地保税中心一期4栋24楼南方精典(重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应聘者本人携带应聘岗位所需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相匹配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英语等级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名的《重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在职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定于2023年8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和范围:本次笔试采取综合及写作能力测试,综合题为相关专业客观题(70%),写作能力为在规定时间内写一篇文章,主要考查应聘者文字表达能力(30%)。
3.具体时间和地址将由南方精典(重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短信或电话予以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2023年8月12日17: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和携带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1.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比例为1:3,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方式和分值:面试考试中按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具体时间和地址及其他注意事项将由南方精典(重庆)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短信或电话予以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一次。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则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本办承担。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六、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精典人才网和重庆仲裁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录用单位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组织进行上岗培训。
七、待遇
直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硕士研究生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8000元,博士研究生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10000元。劳派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6000元。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包括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休假,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八、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023-63111893
023-63066711
023-62900097